日前,有媒体报道这么一桩事情,一男人与朋友妻子在朋友家通奸,碰上朋友回家,后躲于窗外,失足身亡,之后获赔9万元。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可一男人同朋友妻子通奸,正碰上朋友进门。情急之下该男人邵某躲于窗外,不料失足坠楼身亡。记者昨日得悉,通州法院判定该女子李某向邵某家人补偿9万元。
据介绍,上一年7月20日,邵某与少妇李某一起吃午饭,两人还喝了酒,酒后两人来到李某住处发生了联系。没想到,李某老公于某提早回家,在楼下发现了邵某的轿车。
于某回家见家门反锁,打家里电话和妻子手机均无人接听,便一向呆在门外。邵某与李某两人在房内不知所措,忧虑被于某发现,邵某爬到李某家10楼的窗外,脚踩窗外一个宽约5厘米的墙沿,不小心失足坠亡。
获悉邵某死因,其亲属诉至通州法院要求李某与于某连带补偿。法院一审确定李某应负20%的职责,并判定李某补偿9万元。李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