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电白女子吴某娣,常常伪装到服装店买衣服,趁其他客人换新衣照镜自赏之机,潜入试衣间,用带着的假币掉包大意客人留下的钱币,曾三次作案被当场捕获。
“美丽妈妈”佯装试衣用假币换顾客真钱
9月19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吴某娣涉嫌持有假币罪、偷盗罪一案揭露开庭审理。本案将择日宣判。
女子用假币掉包真币被抓
上一年9月,广东电白女子吴某娣从“阿贵”(另案处理)处购得假人民币。尔后,她屡次到虎门、长安镇等不同的服装店内,趁其他顾客试衣服后脱离试衣间之机,进入试衣间内,以假币将顾客遗留在试衣间内衣服口袋里的真币互换。
本年6月18日晚上21时许,吴某娣故伎重演,持2100元假人民币窜至虎门镇龙眼路某服饰专卖店内乘机作案。吴某娣见客人高某脱离试衣间后,即进入试衣间伪装试衣服。期间,吴某娣用5张100元的假币,将高某遗留在试衣间内裤子口袋里的500元真币互换。
随后,吴某娣被高某与店员当场捕获,并在吴某娣身上缉获假币2100元及赃物500元。
曾两次因以假换真被拘留
在昨日的庭审期间,吴某娣当庭认罪。她称自己没有文明,不明白法,恳求法院轻判,今后一定会重新做人。
吴某娣称,多年前,她也遭遇过“掉包分钱”的圈套。“自己辛苦挣的5000元被人用两副扑克牌骗走了,其时自己的心一会儿就沉下来了,也不明白得报警”。
后来由于自己没找到作业,又有三个小孩,想让小孩吃好玩好,吴某娣就想到这个弄钱的法子。她从前因而被派出所拘留过两次,第一次是20天,第2次是15天,也交了罚金。
吴某娣称,其实每次都想过悔改,但因没找到作业,又认为他人查不出来,才再次作案,没想到结果会这么严峻。
“之前还交了800元打算学电脑,期望学好电脑找份面子作业,但电脑还没有学就出事了。”吴某娣说。
吴某娣说,她进初中大门一共也就20天,不明白法令,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偷盗,只认为是运用假币罢了。
案子回放
四次作案三次被抓
第一次:2011年9月29日20时许,吴某娣持18张100元的假人民币到虎门镇北栅社区荣生超市旁某服装店内,趁被害人陈某试衣服后脱离试衣间之机,进入试衣间内,以10张100元假人民币将陈遗留在试衣间内的裤袋里的10张100元真人民币互换。随后,吴被当场捕获,并在其身上缉获假人民币共1800元,后在其租借屋内缉获假人民币2050元。
第2次:2012年1月12日18时许,吴某娣窜至长安镇沙头社区年代广场某专卖店内乘机偷盗。期间,吴趁被害人胡某试完衣服脱离试衣间之机,敏捷进入试衣间盗走胡外套内的现金1000元,后逃离现场。胡某发现被盗后,在该专卖店门口将吴某娣捕获。
第三次:2012年5月14日22时许,吴某娣持14张100元的假人民币窜至虎门镇盛业夜市某服装店乘机作案。期间,吴趁被害人曾某从试衣间出来之机,当即进入该试衣间,以14张100元假人民币将曾遗留在试衣间内的1500元真币互换。随后,吴某娣敏捷逃离现场。
第四次:2012年6月18日21时许,吴某娣持2100元假人民币窜至虎门镇龙眼路某服饰专卖店内乘机作案。吴见被害人高某脱离试衣间后,即进入试衣间伪装试衣服。期间,吴某娣用5张100元假人民币将高遗留在试衣间内的裤子里的500元真币互换。随后,吴被当场捕获,并在吴身上缉获假人民币共2100元及赃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