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博客中传达很多和女友性爱相片与仿照强奸剧情的影音而一夜蹿红网络的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法律系学生陈杰毅因传达色情淫秽物品行将面对新加坡国立大学听证会。
陈杰毅
陈杰毅女友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学生陈杰毅,近来因在博客中放上与女友的性爱相片与仿照强奸剧情的影音而爆红。身为该校的奖学金得主,还回呛校方,“国大能把我怎样?”他在网路上自导自演强奸戏码,而他的女友也曾揭露表明喜爱赤裸上身,自愿是当AV女优。
陈杰毅上个月注册博客后,除了把和女友的性爱照与影音放上网络,还请网友对他们的性爱姿态评分,乃至自爆之前带女友来狮城旅行时,曾在沿海公园身障人士厕所內做爱。
人在马来西亚的陈杰毅承受拜访时,表明要应战社会的标准,要知道新加坡的极限可到哪里。陈杰毅2004年获颁亚细安奖学金,来到新加坡就读新民中学,之后升上莱佛士初院,现在是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学生,不过上一年休学一年,回马来西亚创业。
他说,“国大能把我怎样?停止我的奖学金或开除我吗?我不能说我毫不在乎,但假设真的发生了,我能够承受。我创立了公司,有自己的储蓄。”
陈杰毅的女友李美玲本年也才23岁,刚刚从自马六甲多媒体大学毕业,曾表明喜爱赤裸上身,自愿是想当AV女优。她指出,陈杰毅是第一个勇于执行她主意的男友,“我的前男友都没我敞开,我一向以为,赤裸也是一门艺术。”
当地法则指出任何人在网上传送、发行与出售猥亵相片、画像或物品,可被罚款2万到4万新加坡元(折合新台币47至95万元),或拘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换言之,虽然陈杰毅与李美玲是马来西亚公民,但只需他们进入新加坡,就很可能因冒犯法则而被判刑。